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

公廁收費 全民外出要憋尿? 吳瑞元/新北市人權教育國教輔導團團員 聯合報╱2013.03.04

觀光局正研擬對國家風景區的門票及公廁等實施收費制度,本人認為基於基本人權之考量,應停止公廁收費的思維。


相信有很多中生代及更年長的人都還記得,三十年前的各鐵公路客運車站的廁所,常會有人在公廁入口攔人收費,更常僅對女性如廁收費。這種強索費用的風氣,好不容易隨著性別平等意識提升與時代進步而逐步消失,政府卻又準備帶頭興起收費制度,實在是走回頭路了。

雖然觀光局提出「使用者付費」的概念,但上廁所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,政府理應保障人民可以滿足各種生理所需,這樣才是進步與文明的政府。以目前許多公共廁所(尤其是女廁)仍常有排人龍的情形來看,政府沒能廣設衛生安全的廁所,反而將人民便利排泄解放的權利設定繳費關卡,這實已疏於體貼照顧人民,愧於人民的託付了。

雖然「使用者付費」概念理直氣壯,但公廁收費制度卻對全民享用的公共造產設立了差別對待門檻,彷彿對所有遊園區的民眾設定生理的約束準則,簡直是對遊園而會內急的人懲罰。想想許多長者有著頻尿的體質,想想常常鬧肚子的敏感體質者,體會一下女性生理期時的顧慮,再體悟家長在照顧幼兒時把屎把尿的辛苦,這些人未來出外時,都要面臨不便與付費的雙重折磨。人性所趨的結果,勢必變成全民外出時憋尿忍便的習性。

上個廁所無非是解決內急,但政府卻想讓外出的人還得隨身攜帶零錢,要不,就是讓沒帶零錢的人能憋就憋,這些都是違背人權的。政府一方面想節約清潔的開銷,另一方面卻把持人的基本需求,藉機揩油貼補虧損。但政府的心態錯了,就像風景區提供飲水機與路燈照明,公廁是公民可享的基本權利,國家風景區是公共財,政府要保障人民享有旅遊權,更要保障人民便利解決生理需求的所需。

期許民意代表阻止政府帶頭滋長廁所收費的歪風,也期許各界不要藉著人民的基本需求勒索取財。

全文網址: 公廁收費 全民外出要憋尿? | 民意論壇 | 意見評論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OPINION/X1/7733906.shtml#ixzz2MZbqhDM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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