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

在寫小說和寫散文的路上 愛亞 聯合報 2012.11.25

        既然是與小說並列的,既然是小說以外的,就依著真實寫散文吧,想寫虛構的、虛擬的就去寫小說……


小說是個有趣的東西,我愛它愛了很久,所以當我寫作,一開始我便寫了小說。

小說是說故事,就像編織一樣,心裡有個花樣(腹稿)將簡圖畫在紙上(大綱)這邊這麼編那邊那麼織(正式寫了)編織了一些後,想:雜一根紅線加兩條綠線會更特別吧?(靈感)也就不按計畫,也就這樣做了,好玩。

小說寫了許多年一直寫不好,那時退我小說稿的爾雅出版社隱地先生教我:「轉寫散文,有了散文基礎才能寫出好小說。」我不會寫散文哩。但逢良師,說得一定有道理。我開始接觸散文了,那是1983年。

我找了許多散文理論書與名家的散文作品做參考,每日在左一落右一?的書冊間過日,漸漸明白:散文是「厚重的、靈活的、豐富敘述的、貼切描繪的、真實情節與情感的作文。」原來是作文的變體,只要有真實情節與真實情感就行,那我會。

那一段時間做足了功課,知道英文裡有novel是較長的小說(長篇小說),fiction是虛構的故事(一般短篇小說),散文叫proseessaytrue stories(真實故事)則是散文的一種。

我第一篇正式寫的散文題為〈娃娃〉,寫我給自己買了個大布娃娃做生日禮物的事,又回想幼小時我生了病,陷入昏迷,醒來臂彎攬擁了一個大布娃娃。

寫〈娃娃〉那年我三十八歲,我一點一點地在腦版中搜尋,還有什麼是可以寫的?要在真實中尋找趣味或驚奇或震撼或恐怖或……談何容易?我一再地回想生命中的娃娃,我和娃娃兩字的各種關係,寫了很多,終於我把文章完成。

〈娃娃〉收入我的第一本散文集《喜歡》(爾雅出版),之後我便一直以這種態度寫散文;「真實的情節與真實的情感」。

我當然無法忘情於寫小說。

有一回我寫了小時住在湖口的童年事,寫得開心,寫了一千字了,越寫越覺不好玩,趣味接續不下去,這樣的東西我自己也不想看。不寫了吧,停了筆,紙本稿抽屜裡躺了一陣,心中常念念,覺得可惜。要不要,要不要增加一點虛構的東西?讓它好玩一些?讓它變成小說?再把前面改一改……我越寫越多越寫越長,寫得真真假假,真實記載和擬想情節交錯,變成了一本十六萬字的書,這就是我的第一本長篇小說《曾經》。

許多人問我:《曾經》是不是我的自傳?因為太逼真了。我說不是,我用了我的成長背景做小說背景,所以逼真,連當時牛肉麵一碗五元都寫得明明白白,美國甘迺迪總統遇刺事件都記得清清楚楚,但故事內容和主要人物都是虛構的。曾有朋友調侃:如果我肯說《曾經》是我的自傳,賣得一定更好,哎哎,我怎麼可能以假做真?就像我不能以真做假一樣,我的個性與習慣裡都沒有這個。印行至今已經四十四刷?四十五刷?我非常開心。這樣就好。

小說就是小說,我的小說如是刻意可以100%真實。但一般真實的東西我會記在散文裡。

小說可以100%真實,可以50%真實。可以37%真實63%虛構。當然也可以10%真實90%虛構。但一般真實的東西我會記在散文裡(是呀,我再說一遍)。

為什麼要堅持這個?

當年只以為這是準則,這是道理,十年二十年過去,我發現寫散文是另一種記錄,日子沒有精釆到值得天天記日記,但以好的細緻的文字記某一件事或某一段生活,這「某一」是很好的理由,每隔一段時間我知道我做了什麼事,心情若何?做那事的生活狀?是怎樣的?同時期和什麼樣的人在一起?同時期還有什麼事情發生?現在的我是如何面對曾有的過往?等等等等。

年紀漸行漸老,會忘記爐上的燉菜,但依著書上散文的記載,我記得我自已,我記得我,以及我在的整個大時代,我與這大時代不含虛假的真實存在過。

順手翻起《喜歡》,讀到〈娃娃〉那一頁;我開抽斗取出一方手帕,「左一捲右一捲,變成了一根油條,在油條的三分之一處又折,取一根橡皮筋緊緊束住反折處下方,於是一個髮辮中分的女娃娃,就蹴然而出……」我在做我幼小時曾做過的動作,我在做我的三個孩子幼小時我教他們曾做過的動作……我的眼濕起來,我過往的,我真真實實的生活啊。(咦,我為我幼小的孩子啟蒙了藝術這件事,如果我沒有文字記下,我現在不會聯想做一處吧?)

後來在書上讀到:「散文是指與小說、詩、戲劇劇本、報導並列的一種文學體裁(平常稱『文體』)」很高興,這也是我自己從小學習到的。

有了電腦看「維基百科」這樣說:

「廣義的散文是指詩歌、小說、戲劇以外的所有具有文學性的散形文章,除以議論抒情為主的散文外,還包括通訊、報告文學、隨筆雜文、回憶錄、傳記等文體。隨著寫作學科的發展,許多文體自立門戶,散文的範圍日益縮小……

「狹義的散文是指文藝性散文,它是一種以記?或抒情為主……

散文是與小說、詩、戲劇劇本、報導並列的一種文體。

散文是指詩歌、小說、戲劇以外的所有具有文學性的散形文章。

既然是與小說並列的,既然是小說以外的,就依著真實寫散文吧,想寫虛構的、虛擬的就去寫小說。

寫真實和編編造造太不同,假當真或真作假,除了自己無人知曉,我的堅持目的無他,我不要日久自己都混淆了自己的過往與情感,許多「老糊塗」無非對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記不清了,隨口說說的不好承認,認真說的又沒有證據,而且,老得也弄不清哪是隨口說哪是真,一切都「大概是吧。」

電腦帶著世界進入虛擬,我喜歡這種有趣,但離開電腦我沒有頭暈,沒有虛實攪在一處,沒有弄不清楚關於「我自己」。面對自己時誠實面對,在生活中真實生活,寫散文時也不摻虛構。

依據這個我自己的規則,我會繼續寫下去。好好地走在小說和散文的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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