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2月20日 星期二

快評》最笨的傻事 中國時報主筆室 2018年02月19日

航空警察局14日在破案記者會中表示,兩名馬籍旅客13日下午搭機來台通關時,被航警攔下,開啟行李後,發現攜帶的沐浴乳、洗髮乳等瓶內,裝有不明粉末,經鑑定為愷他命(K他命),共6082公克。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移送檢方偵辦。

 台灣俗話說「魈貪鑽雞籠」,指的應該是那些貪圖人家幾天免費出國旅遊的招待,就幫人家從國外把毒品帶回台灣的那些人。最近這一陣子,有好幾個台灣人回國入境時,被查獲夾帶毒品闖關。其中一名姓洪的女子,接受毒梟招待到馬來西亞旅遊了幾天,回國通過高雄機場海關時,被航警查獲她的鞋子裡夾藏1公斤多的K他命。結果她被移送法院羈押,只能在看守所裡過年。
如果說全台灣要挑最笨的人,當屬那些因小利而幫毒梟運送毒品的人。說這些人笨,是因為整個毒品犯罪體系當中,幫人夾帶毒品入境是最容易被抓,也是刑罰最重的部分。毒梟自己不願擔負這個高風險,就花點小錢買通最笨的人去幫忙他們承擔這個最大風險。
我們國家現行的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,對於吸毒、持有毒品、單純轉手小量毒品的行為處罰不重,但是對於運輸毒品的行為罰責訂得相當嚴厲,和製造毒品、販賣毒品同在一個處罰等級。
以第三級毒品K他命來說,持有小量K他命或吸食的行為,只處罰1萬元以上、5萬元以下的罰鍰,但幫人家運輸毒品就不同了。很多人可能有誤解,以為製造毒品、賣毒品給人家,才是害人不淺,犯了重罪。但實際上,幫人夾帶毒品入境就是運輸毒品的行為。這樣的夾帶行為和毒梟製造、販賣的行為一樣,都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。
用最簡單的腦袋想一下:一趟東南亞旅遊,自己花錢也不過12萬塊錢,就算是毒梟再給個10萬當酬金,這和被抓以後得面對7年以上徒刑,外加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一比,當然非常不划算。再怎麼笨,也不能幹這種傻事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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