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

葉家興:「納粹禮」與「支那人」──我們何時才能走出戰爭暴行符號? 2017/09/27 獨立評論@天下

顯示我們稚嫩的民主幼苗一直被自我侮辱的語言蹂躪。對照上月兩位中國大陸遊客在德國國會大廈前拍照留念時,只因採取納粹舉手禮的姿勢,被當地守衛目睹過程,隨即被逮捕起訴。

近日母校校園發生一場不平靜的事件。原本只是單純場地外借引發的問題,因租借單位的特殊身份,竟再次引發網路社群裡撲天蓋地「支那人滾回去」的謾罵。
這種帶有日本軍國主義辱華符號的仇恨言論,在每次相關爭議中不斷上演,顯示我們稚嫩的民主幼苗一直被自我侮辱的語言蹂躪。對照上月兩位中國大陸遊客在德國國會大廈前拍照留念時,只因採取納粹舉手禮的姿勢,被當地守衛目睹過程,隨即被逮捕起訴。二戰後德國痛定思痛反思歷史,嚴格處理類似「Sieg Heil」的作法,是否值得吾人慎重參考?
▍昔日戰爭的陰影
在歐洲,經歷過德國納粹的反人類屠殺惡行之後,各國對種族仇恨議題的管制非常嚴厲。德國及奧地利等多國皆制訂法律,嚴禁使用任何具有納粹象徵意義的標記符號、標語和徽章,不許宣傳納粹思想、美化納粹戰犯、懸掛納粹旗幟和口號,以遏制極端主義與種族主義的再度萌芽,防止過去瘋狂屠殺的歷史悲劇重演。德國刑法第7章「Crimes Against Public Order」第130款「Agitation of the People」就明訂,對特定群體的仇恨言論、侮辱特定群體人權,將被處以3個月以上、5年以下的監禁。
其實,納粹舉手禮最早可追溯到羅馬帝國時期,而德文的「Sieg Heil」直譯也不過就是「勝利萬歲」,然而這些原本中性的標誌、口號都因沾滿了血腥的納粹記憶,而被戰後德國的法律嚴格禁止。
二戰後,雖然戰勝國主導了對納粹高層的「紐倫堡大審」,但對於參與集中營謀殺暴行的醫生及中層軍官,德國政府並未積極面對。甚至如2014年的德國電影《謊言迷宮》裡所述,當時政府裡仍不乏對納粹同情的勢力。《謊言迷宮》電影記錄德國司法部門不畏壓力勇於尋求真相的過程,其中關鍵人物是位鍥而不捨的菜鳥檢察官Johann。他偶然間得知一位集中營倖存者控訴當年迫害他的納粹黨員,如今竟高枕無憂地在學校擔任教師,從此展開了漫長艱難的追究刑責過程。他希望「讓所有的謊言、所有沉默,一切都到此為止」,希望受害者的聲音不要被遺忘。在種種勸誘、威脅不要掀開歷史瘡疤的壓力下,他最終蒐集到足夠證據,促成了對納粹暴行最仔細與沈痛的「法蘭克福大審判」。
▍作為種族歧視的「支那」
遲至今年813日,日本戰敗紀念日的前兩天,日本放送協會電視台(NHK)播出《731部隊的真相──精英醫學研究者人體實驗》紀錄片,發掘日軍在二戰期間從事生物戰、細菌戰的滔天罪行。在20個小時以上的認罪錄音裡,真實還原了日本政府一直不願面對的醜陋歷史。原來二戰時納粹德國在集中營的種種「低溫、凍傷、細菌、毒氣、活體解剖」等反人類實驗暴行,日軍一樣也沒少做過。如果說二戰時德軍以猶太人「不適合生存」來正當化其殘忍暴行,日軍則是以對待下等「支那人」的優越心理來幹類似的勾當。
維基百科的條目也顯示:1946年二戰結束後,盟國最高司令部的調查指出「支那」稱謂含有貶意,要求日本政府不得在公文和公開場合使用該詞。同年,日本政府通令日本國內公文書中不可使用支那一詞,有日本學者宣告這個「非常令人厭惡的名稱」已從日本語言中消失。
所以不管「支那人」的歷史脈絡為何,經過日軍劊子手的血腥暴行之後,使用類似這樣的侮辱性字眼,都有宣傳、美化日本軍國主義,助長右翼極端主義的嫌疑。都應該以德國為借鏡,對這類危害人權的仇恨言論立法管制。
如電影《謊言迷宮》裡所述,當各種壓力湧入法蘭克福檢察署,施壓檢察署不要「戕害德國稚嫩的民主時」,總檢察長挺住了。他說,「對納粹的審判不是毒藥,隱瞞真相才是毒藥,才會毒害德國的民主。」也由於這場大審,所有引而不宣對納粹極端主義與種族主義的同情態度才銷聲匿跡。
今年6月底,有鑑於網際網路時代,極端言論有了貌似匿名的偽裝,更容易在網上發酵,形成愈來愈激進瘋狂的言論,甚至發展為危害族群和平公共秩序的行為,因此德國又通過一項網路監管法律(Netzwerkdurchsetzungsgesetz),規定用戶在 200 萬以上的社群媒體,必須對明顯違法、種族歧視、仇恨言論等發言負責把關,在 24 小時之內刪除這些文章或評論字句。如果逾時言論還在,最高可被處以5,000 萬歐元的罰鍰。
在歐美民粹政治當道的年代,以謊言、假新聞和懶人包撕裂社會的言論,在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社群媒體中屢見不鮮。德國這項新法律,希望力阻英美劣質民粹於國界之外。但且慢,以巨額罰金要求民間企業作為仇恨言論的守門人,會否有遭濫用而侵害民眾言論自言的疑慮?
▍言論自由應該保護仇恨言論嗎?
在美國著名法官波斯納(Richard Posner)看來,這是一個經濟分析可以幫助法律更加完善的例子。他認為「言論市場」(speech market)促進了意識型態的競爭、政治參與以及思想傳播,因此容許各種觀點的自由表達,包括不受歡迎的、甚至令人不悅的言論,有助於言論市場的開放與效率。因此,寬容的正面效益大於負面成本。並且,相較過去的社會而言,目前富裕及穩定的社會應該可以容忍更多的仇恨言論。
然而,廣義芝加哥學派的波斯納可能忽略了網絡社群媒體的影響效果。在新世紀的社群媒體裡,有更多非專業、欠缺自律的參與者湧入,多元言論的邊際效益遞減,而其負面成本卻遞增。以攫取私利而非發現真理為目標的政客,更好地利用了這個新時代的工具。去年的美國大選、英國公投,似乎都是民粹戰果的例證。
部分政客及網媒循民粹之道,以挑釁衝突攫取政治資本,在他們所支持的網站中,不乏出現各種辱罵及侵害人權的情緒性字眼,散播仇恨言論,增加社會群體中的不安與潛在衝突。但如果因此就對所有仇恨言論封殺,或學德國處以幾十億台幣的罰款,會否有失比例原則,將「嬰兒連洗澡水一起倒掉」?
如果要在多元言論的成本與效益之間取捨,就必須對仇恨言論有更嚴格的界定。牛津大學學者Caleb Yong曾在《共和》(Res Publica)期刊中發表的論文:「Does Freedom of Speech Include Hate Speech?」(言論自由包含仇恨言論嗎?)認為有必要將仇恨言論區分為四類,以不同的法律原則處理。其中最極端的言論,類似「支那人」這種以群體身份背景進行侮辱和心理傷害為目的、具政治意圖的針對性污衊(targeted vilification),根本不屬於言論自由。
台灣作為一個移民社會,跨族群的和諧相處得之不易。不同時期、不同地方的移民先來後到,各方互信互諒的穩定增長需要呵護。而放任網路社群媒體的仇恨言論氾濫,容易引發衝突事件的升級。因此,德國的反仇恨法及網路監管法律的經驗,值得珍惜和諧、尊重差異的各界借鏡參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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