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

體罰 周志文 聯合報 2015-09-30

西漢有名的史學家司馬遷後被處以「宮刑」,便更莫名其妙了,他如犯的是「色戒」,得此刑罰尚有可說,而他只是在朝廷辯「李陵之冤」,挑戰了皇帝權威,怎麼說也不及此刑,可見「以眼還眼」的不可靠。

體罰指給受罰者身體受罰。表面是身體受罰,但也有精神層面的傷害,所有身體上的懲處,都有精神方面的含意的。
大概緣自古代的「肉刑」吧,所謂肉刑,是指讓受刑人身死或留下身體的殘缺。在中國肉刑共分五種,最輕的一種是在犯人臉上刺青,這在古時叫作「黥」,臉上刺了青很難消失,這犯罪的標記就永遠的跟隨這人,直到他死。還有「劓」,從字面就知是一種割除犯人鼻子的刑罰,「刖」是砍斷犯人腳,「宮」是除掉男人的生殖器,「大辟」則指砍他腦袋,乾脆連命都除了。
這些酷刑是緣自「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」的報復心態。「殺人者死」也許是對付殺人者最簡便的辦法,不過犯罪很複雜,簡約的方式不見得處理得了,譬如有「殺人償命」這句話,表面看似公平,但當他所殺不只一人,能否「償」得起便是問題了。還有殺人是有意而殺是過失而殺呢,也須分辨,而過失也分程度,不能一概而論。西漢有名的史學家司馬遷後被處以「宮刑」,便更莫名其妙了,他如犯的是「色戒」,得此刑罰尚有可說,而他只是在朝廷辯「李陵之冤」,挑戰了皇帝權威,怎麼說也不及此刑,可見「以眼還眼」的不可靠。
我說體罰可能緣自肉刑,是從懲罰者的心理角度來看的。懲罰者通常居於比較高的位置,認為受罰者所犯可以由其肉體上的創痛而得到平衡,一個人在路上挖了一擔土去,就叫他另擔一擔土來填平,「打你就是叫你另擔一擔土來。」這是我聽一位熱中體罰學生的老師說的。
他把問題簡單化又制式化了,但體罰都實施在地位懸殊的狀態下,也就是居上位的人才可以罰人,受罰者根本沒有辯解的機會,或者有機會也不知道如何辯解,只有自認「活該倒楣」。
我自幼失去父親,父親是否會打人,我不知道,但我母親是會打我的。母親是個身材矮小的弱女子,沒讀過書,不知道現代教育的理論,她服膺的是「棒頭出孝子」傳統那一套,認為父母打罵子女完全合情合理,而且打孩子是自己家的事,別人是不該管也管不著的。她打我的時候,下手總是很重,好像從不顧惜我是她所生,常常弄得我很痛,這是我記得的。
有時是因為淘氣,孩子總有淘氣的時候。但我記得我小時,並不是個頑皮的小孩,我很少跟別人打架,也很少跟別的男孩玩流行的遊戲。當時男孩喜歡打彈珠、丟橄欖子,都得在泥上爬來滾去,還有一種甩紙牌的遊戲也是在泥地上玩,常弄得一身髒,我很少或者根本不玩,這緣於母親不准我玩,還有我的天性不太愛玩。有時在學校玩大隊人馬騎馬打仗的遊戲,四個人一組,兩組兵馬高速衝撞,相競把對方武士拉下馬背以算輸贏,這種遊戲天寒地凍時可以增加熱力,學校的男孩子特別愛玩。因為關係班上的榮辱,有時我不得不參加,但事後總記得把衣服弄乾淨才回家,也不記得母親因我在學校玩了什麼而責罰過我。
我母親失去了丈夫,手邊只有我一個男孩(她曾有其他男孩,不幸早死了),所以對我有很多期望,傳統中國寡母好像一向如此。她對我是不是「有出息」好像特別在乎,但她也很難把什麼叫作「有出息」說清楚。我想她說的有出息,是指我在一切方面都表現良好,讓她覺得有我這兒子很光彩,至少不丟她的臉、跌她的股。眷村人多,最喜歡跟人比,尤其我們寄居姊姊家,身分很特殊。其實我在學校的表現如何,母親並不清楚,還有表面上我還算「乖」,很順她的意,心理上的叛逆,是到高中之後才有,這一點她並不知道,因為那時候她已過世了。
母親在生氣之下打我,也常用手擰我,她做過粗工,擰人很痛。小時我跟她睡一張床,我尿床了,她必定打我,有時我先醒了,總是暫時用身體「摀」住墊被,期望她不會發現。有一次她伸腳過來,探到一片濕,嘴裡說:「這麼大了還,沒出息!」便用力將我踢下床,當然後來還加上一陣毒打,讓我一天都不好受。
有時在外與人發生過節,事情弄大了,大人會帶著小孩到別人家「告狀」,母親聽到別人說我的壞處時,往往不分青紅皂白當眾羞辱我,通常是一頓打,多數用手,或者看到附近有什麼可援之物,就不分青紅皂白的往我腦門或身上送過來,這時旁邊有別的大人,會大聲要我快跑,以免不測。母親的情緒起伏很大,她對我虧欠別人的很在意,尤其有旁人在側,她的反應總是過於強烈,她要「做規矩」給別人看,表示她對我的管教很嚴格,其實是面子問題,弱勢的人特別怕丟臉。
我對別人情緒的體察,總是慢人很多拍,在以女性為多的家庭中,這是很不利的。在學校,我的遭遇也不很好,我在一般國民學校讀書的時候,當時老師多受過日本教育,認為體罰是很正常,除了打罵之外,老師會叫學生蹲跳或仰臥起坐,這些都是體育上的動作,說起來還有點強身的作用,但不當的體育,也是折磨。有的體罰則與健康背道而馳,就是要學生含粉筆頭,我記得有一位老師特別喜歡這樣,學生答不出問題,他會送上一塊粉筆頭讓學生含著,粉筆是滑石粉與石灰做的,有腐蝕作用,含在嘴裡當然不好,但那時的老師不管這些,學生也沒反抗的力量。
我在小學五年級時轉入一個軍用被服廠的子弟小學讀書,我二姊在廠裡服務,我轉到那學校,為的是學校的福利比較好,學雜費全免之外,還有免費的制服可領,但制服做得跟軍服沒什麼兩樣,要是現在,沒人想去穿它,而我們處在因陋就簡的時代,也就照穿不誤了。我剛轉進去的時候,學校的老師都是單身漢,只一個是女的,在低年級教唱遊,後來又來了一個女的,帶著一個比我還小的兒子,住在學校傳達室後面特別幫她隔出來的一個小房間。她的名字叫作吳志端,教我們的地理(當然還教別班的課,但教什麼我已不記得了),她怎樣教,教得好不好,老實說我一點印象也沒,唯一有印象的是有一次我不知犯了什麼錯,被她叫到辦公室挨她打。她用竹條抽打我,出手不輕,這在當時不算稀奇,體罰稀鬆平常,大家見怪不怪,弄得我們被打的人,也只得曲意忍受,不思反抗,因為反抗無用。
但這件事後來變得越發奇怪,是她以後在學校,只要碰見了我,必定不問理由的要罵我打我,後來變本加厲,我幾乎每天都要被她打一次,有時是「刷」我耳光(學校南京人多,南京人把「甩」字多念成「刷」音),有時是叫到辦公室用藤條或竹條「抽」我。問題是我從來不明就裡,我也許得罪過她,但一次得罪不該「禍延」那麼久吧。我後來得到學校所有同學的同情,一看到她來,哪怕是比我低班的,便忙著叫我名字,要我快躲,但學校很小,總會被她碰上。這事連續了兩三個月,到學期結束,她不教了,帶著兒子離開學校,我的噩夢才算告終。
隔了幾年,我已經讀中學了,輾轉知道她是個在婚姻上受了傷的人,帶著孩子到偏遠地區名不見經傳的小學校,為的是躲避,也許等到事情平復,便才離開,原來她在我身上施加的偏執行為,其實是她不幸身世的投射。但這事對我而言極不公平,在我一生造成的負面影響,簡直無法輕述。
其一是我長期被她責打,使我潛伏在極深處的某些原始的「根性」顯示出來了。她打我往往是重擊,特別是她因臨時遇到我,也許在教室,或在走廊,因事發突然無法準備「刑具」,只有用手來甩我耳光,她出手毫不留情,簡直是狠著命的打我,有時打到我臉頰與耳朵相連之處一陣酥麻,使我頭昏眼花的暫時失去知覺。我後來發現我好像有點變態,我似乎滿喜歡那種酥麻的感覺,這使得我有時見到她來,明明可避也不見得要避,有點像吸毒的人,明知有害,卻止不了要吸它一口。這是我長大後才警覺到的危險,特別是閱讀了一些心理學的書之後,我性格中是不是有一種受虐的傾向呢?喜歡看人施暴,就算受害者是自己。這傾向有一種弔詭,受虐者往往會變成施虐者,但不論「施」與「受」都是受害的人,對受害者而言,這是命運,往往是身不由己,像昆蟲或小動物被捲入水中,完全無法抽身,只得隨漩渦而沉淪。
幸虧那施暴的吳老師一個學期之後離開了學校,我像經過了一場漫長的噩夢過後,終於醒來,醒來發現一切還好,我還是有孟子說的「不忍人之心」,也就是不忍心看到殘暴,也有「惻隱之心」,會體諒別人的悲苦,照聖人的說法是,我還是像常人一樣具有一個高尚人類的同情心,沒有成為變態。但這次經驗的另一影響,卻一直在我一生形成另一個陰影。
吳老師對我的體罰都是在公開場合進行的,有時在成群的同學面前,有時在辦公室,學生因為地位懸殊不敢過問,也許合理,而辦公室是全校老師所在的地方,包括校長、主任與我的導師幾乎都看到我受罰,一次又一次的,竟沒一個人對她的舉措表示置疑,更不要說為我路見不平、拔刀相助了。辦公室因責罰我而形成一片肅殺氣氛是可以想像的,但只要我離開「刑場」,裡面馬上就恢復了祥和,幾個老師又談笑風生起來,這是我親身體察出來的。
我從五年級到畢業,班導師都由同一位先生擔任,他平常常穿中山裝,以前在大陸雖做過軍人,卻是位學養很好的謙謙君子,課餘常跟我們講文學上的事。他有本從古書影印的《曹子建集》,有一次翻到曹植〈七步詩〉,跟我們講曹氏兄弟之間「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」的故事。我曾寄望於他,想他也許會幫我處理我老是被打的事,譬如去問一下吳老師我究竟犯了什麼錯,要如何補救之類的,但他一次也沒提過。其實吳老師在辦公室責罰我,他都在「現場」目睹,然而事後他見到我,都洋洋如平常,好像從來沒發生任何事似的。
這事情影響了我,我後來一直認為,中國其實是個以鄉愿為主的病態社會,人與人只講關係,不講是非,人的同情,只講到與他有關的人身上,不是親人遇害,便沒人主持正義,萬一有人主持正義,也通常力道微弱,中國社會是一個偽善又沒有群體正義的地方。
這種感覺很不好,但從小跟著我,有一長段時期,它成為我對傳統文化與社會認識的基調。當然後來書讀多了,慢慢形成了變化,但要克服或改變這個認識,耗費了我極大的力氣,我後來對傳統文化價值的肯定,是從懷疑論入手的,這使得我的進步極為緩慢又充滿周折,我常想,假如我一生沒這個經歷該多好。
我大學畢業後到一個私立中學教書,這所學校開始很小,所收學生都是各校所剩餘的,資質不是很好,學校的老師求善心切,厲行「勤教嚴管」,體罰便是常態。
我後來仔細觀察,施體罰的教師其實對教育是外行的,以為嚴厲禁止能在各方面奏效。其實學生如果資質差,不會讀書,打了罵了不見得能管用,《中庸》上說:「人一能之己百之,人十能之己千之。」表面上是說笨人用笨工夫也能成功,其實書上說的話是自勉,而非拿來勉強他人用的,要求資質不好的人排除一切狠命苦讀,通常不會有什麼結果。其次學生德行上的偏差,是心理上的或認識上的問題,細心的教師要好好的體察,設法輔正,一味的打罵,只能收表面齊一的效果,不能達到真正感格化成的作用,孔子就說過:「道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。」
我在體罰的環境中成長,後來任教時,也受學校影響,有時「不得不」也採取體罰的方式來對付學生(你不打,學生不「怕」你)。有一次學生畢業,閒談時我問三年之中沒被我「打」過的學生請舉手,發現竟然寥寥可數,當時我有些震撼,覺得自己太對不起他們了,又為自己的行為覺得傷感又無助。體罰的施者與受者,都像陷落在噩夢中人,非常想擺脫而總擺脫不了,這是它的困窘。
一個噩夢連連的晚上,我在夢境中處罰我的小女兒。她那時正在讀小學,是個很聰明又乖巧的女孩,不知為什麼,那次竟然「犯」上了我,理由為何,我不復記憶,夢中的我不得不對她施加體罰。我勢必打痛了她,讓她也動了氣的更不聽我使喚,對峙的僵局下,一陣羞辱感逼得我出手更重,我不自禁的甩出一記耳光,她被我打倒在地,她不再起來,我才知道,她竟然被我打死了。我在絕望的深淵中大呼大叫,終於被身旁的妻子搖醒,才知道,那只是個糟透了的夢。

我後來遇到衝動,便常想起這個夢,只要想起它,我不穩的情緒總得以控制,千萬不要惹出自己無法負擔的錯啊,我提醒自己,我的情緒性格中可能藏有施虐的因子,從我自小被體罰不思逃避可以看出。幸好那場噩夢提醒了我的另一個良知,讓我即時覺醒不再沉淪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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